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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个税法决定草案提请审议 拟分两步实施

2018-08-29 10:12
来源:新华社

  据新华社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提请8月27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该决定拟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部分减税政策拟于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实施。

  根据决定草案,决定拟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拟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以尽早释放减税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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