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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修订后更突出高质量发展考核

2019-03-11 10:17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本网讯 近日,国资委公布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突出了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要求。在3月9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记者会上,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就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考核问题做出了回应。

  彭华岗介绍,《办法》最大的特点就是贯彻落实新的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此次修订变化较大,更加突出了四个方面的考核。

  一是更加突出效率效益的考核。对商业类企业,除了保留原来的经济增加值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的指标以外,年度的考核指标用净利润代替了原来的利润总额,任期的考核指标用全员劳动生产率代替了原来的总资产周转率,这种变化是为了更好地衡量生产要素投入产出的效率。

  二是更加突出创新驱动的考核。对工业类企业和科技进步要求比较高的企业,突出考核科研投入、产出以及科研成果转化,把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引导企业建立研发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对科研创新取得的重大成果,在考核当中也予以加分。

  三是更加突出实业主业的考核。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加强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这些指标的考核,把去产能的任务纳入到业绩的责任书里面。另外,“一企一策”地确定企业负债率的考核,引导企业严控非主业投资和经营业务,聚焦实业,做强主业。

  四是更加突出服务保障的考核。对于承担政府采购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企业,加强了重点保障任务的考核。对公益类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重点考核产品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

  彭华岗表示,新的考核办法从今年开始全面实施,将对中央企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的指挥棒作用。(徐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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