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办事服务 专题专栏

7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566.6倍

2019-09-03 06:18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伴随经济飞跃式发展,居民收入也实现跨越式增长。1949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49.7元,2018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228元,名义增长566.6倍,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9.2倍,年均实际增长6.1%。2013年至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7.3%,快于人均GDP实际增速0.8个百分点。

  改革开放前,城乡居民收入来源单一,城镇居民依靠工资,农村居民依靠工分。改革开放后,居民收入来源发生显著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居民收入来源更趋多元化,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财产净收入占比为10.3%,比2013年提高0.6个百分点,成为城镇居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41.0%,成为农村居民最重要的收入来源。

  值得一提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连续多年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班娟娟)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