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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发布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全面实施

2018-12-27 09:15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制图:董阳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最新印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18年版)》),标志着我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入了全面实施的新阶段。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25日表示,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版)》相比,《清单(2018年版)》共列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151个事项,减少了177项,压减幅度达54%。

  同时,《清单(2018年版)》进一步优化了清单结构。首先,主清单不再逐条列出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事项,具体相关法律措施以清单附件形式列出,便于市场主体参考。其次,将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修订调整的7条措施作为附件列出,其他措施不再逐条列出。调整的7条措施包括国务院出台文件有明确要求调整的、国家标准已经修订的和试点过程中发现确需调整的情况。再次,在清单中增设“地方性许可措施”栏目,进一步提升清单的完备性。这些地方许可措施主要把地方法规设立的准入类许可事项纳入进来,解决了地方根据行政许可法设立的地方性市场准入管理措施与全国清单如何衔接的问题,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再有空白领域。

  据了解,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张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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