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办事服务 专题专栏

证监会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2019-12-02 10:04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中国证监会近日公布了《中国证监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显示,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的证监会1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为落实改革要求,证监会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从具体改革举措看,证监会将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上办理、不断加强政务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定期公布存量企业情况等。证监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举措包括强化日常监管、提高信用监管效能、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等。

  与此同时,证监会“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同步发布,列明了证券公司设立审批、证券公司变更重大事项审批、基金托管人资格核准、申请设立期货交易场所的审批、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审批等1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的改革方式和举措。

  根据《实施方案》,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克服“准入不准营”现象。在改革试点期间,证监会及时总结改革经验,不断完善改革措施。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