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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重申:谨防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 发行或推广法定数字货币

2019-12-12 09:45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公众号

  12月11日,人民银行发布消息称,近日,有个别机构将相关产品冠以“DC/EP”或“DCEP”之名进行交易,人民银行已于11月13日发布公告提醒广大公众不要上当受骗。人民银行重申:人民银行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网传所谓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以及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推出“DC/EP”或“DCEP”,可能涉及诈骗和传销,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不偏信轻信,防范利益受损。

  人民银行在此前的公告中强调,并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人民银行从2014年开始研究法定数字货币,目前仍处于研究测试过程中。市场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数字货币,网传法定数字货币推出时间均为不准确信息。另外,目前网传所谓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以及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推出“DC/EP”或“DCEP”在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行为,可能涉及诈骗和传销,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不偏信轻信,防范利益受损。

  公告全文:

  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法定数字货币情况的公告

  近期,网传消息称人民银行已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更有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DC/EP”或“DCEP”在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人民银行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人民银行从2014年开始研究法定数字货币,目前仍处于研究测试过程中。市场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数字货币,网传法定数字货币推出时间均为不准确信息。

  二、目前网传所谓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以及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推出“DC/EP”或“DCEP”在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行为,可能涉及诈骗和传销,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不偏信轻信,防范利益受损。

  中国人民银行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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