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公布,为规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发展,统一保险资管产品监管标准,引导保险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范金融风险,银保监会制定了《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配套政策,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1月22日至12月27日,银保监会就《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银保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吸收科学合理的建议,绝大多数意见已采纳或拟在后续产品配套细则中采纳。
《办法》共八章六十六条,包括:总则,产品当事人,产品发行、存续与终止,产品投资与管理,信息披露与报告,风险管理,监督管理以及附则。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产品定位和形式;二是明确产品发行机制;三是严格规范产品运作;四是压实产品发行人责任;五是强化产品服务机构职责;六是完善产品风险管理机制;七是落实穿透监管。此外,《办法》在过渡期安排方面和《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保持一致。
银保监会表示,制定《办法》是贯彻落实《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我国资管业务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保险资管产品业务发展,拓宽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配置空间和投资渠道;有利于统一保险资管产品监管规则,补齐监管短板,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保险资管产品优势,引导长期资金参与资本市场,支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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