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中提到,应科学设计地方债发行计划,维护债券市场平稳运行;同时优化地方债期限结构,合理控制筹资成本。
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再提地方债券发行,也意味着当前实行的财政政策也应随着新时代发展要求、形势变化、经济转型、结构优化等做相应调整,做到财政政策既要积极适度,更要安全有效,才能让基础性和支柱性作用得到充分可持续发挥。
《意见》提出,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发债进度要求、财政支出使用需要、库款水平、债券市场等因素,科学设计地方债发行计划,合理选择发行时间窗口,适度均衡发债节奏,既要保障项目建设需要,又要避免债券资金长期滞留国库。
《意见》指出,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保障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相匹配。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杨晓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地方债发行过于集中对市场造成的影响很大,且易造成资金沉淀、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下降等情况,上述举措的提出或使地方债单月发行超万亿元成为历史。
“进一步匹配专项债券年限与项目期限,则解决了重大项目已在试点的续期发行的制度障碍。”杨晓怿认为。
《意见》明确,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参考地方债收益率曲线合理设定投标区间,不断提升地方债发行市场化水平,杜绝行政干预和窗口指导,促进地方债发行利率合理反映地区差异和项目差异。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