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昌区商务局发布《关于组织报送第二批商贸类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名单的通知》,具体咱一起来看看吧~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着力缓解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流通资金压力,根据《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武政办〔2020〕18号)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关于组织报送第二批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名单的函》要求,现就相关组织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01
推荐范围
在武昌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制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企业在2020年1月之前生产经营正常,目前因受疫情影响产生暂时性流动困难,经过帮扶能够较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能力;企业征信记录良好、正常纳税,具有采购订单及销售合同、真实有效交易背景。
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遇困难的商贸流通(含电子商务、生活服务、商贸物流、汽车销售、药品流通等)、会展和外经贸中小微企业。(交通、教育、文旅等服务业企业由区发改局负责审核报送。)
02
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要迅速组织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按照纾困专项贷款重点支持领域通知相关企业,按要求如实填报《武汉市中小微商贸企业纾困专项贷款融资需求摸排表》(见附表)。
通知企业在“汉融通”https://hrt.wuhan.gov.cn/ (市企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并自主选择银行机构和金融产品,提交融资需求。
(二)各街道要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对申报企业填报信息进行初审,确保企业各项信息真实完整不缺项漏项。需求摸排表中较第一批新增“从业人数”一项, “上一年营业收入”、“资金需求”和“目前贷款余额”等项要看清数量单位,仅填入数字即可。
对申报企业资格进行初审,明确不符合中小微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规模、行业领域等要求的,请予以剔除。
了解资金使用投向,切实避免企业将贷款资金用于偿还企业其他债务、金融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个人消费以及投资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
相关具体内容以《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准,请于2020年5月15日17时前将审核确定的企业名单正式行文报送至武昌区商务局(正式文件扫描件以及申报企业名单电子版,名单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桂芝 联系方式:88936435
武昌区商务局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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