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经济新常态以来,金融风险已成为当前最突出、最显著的重大风险,打击和处置“非法校园贷”作为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结合湖北打击和处置“非法校园贷”的工作实际,对照中央督导组督导“回头看”反馈的问题,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推动金融领域涉黑涉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将聚焦“非法校园贷”领域涉黑涉恶问题,重点防范回租贷、培训贷、求职贷等“非法校园贷”变异风险,依法打击处置一批危害大、影响广的涉黑涉恶“非法校园贷”团伙,移交一批涉黑涉恶“非法校园贷”保护伞线索。
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于2019年8月印发《湖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工作方案》,聚集“非法校园贷”领域涉黑涉恶问题,高位谋划,纵深掘进,依法打击一批危害大、影响广的涉黑涉恶“非法校园贷”团伙,健全完善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常态长效机制。
从今年3月初至5月底,根据《关于印发<全省金融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鄂防金指办[2019]3号)精神,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开展包括“非法校园贷”在内的金融风险隐患大排查,对各领域内金融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摸排和风险评估,督促和指导各地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及时进行处置和化解。
同时,在2019年度高校招生之前,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省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单位把开展防范校园金融风险的关口前移,让大学新生收到《入学通知书》的同时,也收到统一制作的《防范校园金融风险》宣传册。7月15日,由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联合向在鄂各普通高等学校下发通知,并提供统一制作的《防范校园金融风险》宣传册电子版,要求各高校根据本校实际,修改印制纸质版宣传册,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送给2019级新生。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非法校园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金融风险排查治理,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对发现的“非法校园贷”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向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进行移交。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移交的线索进行梳理后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扫黑办等单位通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