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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地区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停止流通券别后续兑换网点公告

2019-04-30 11:53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以下简称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在市场上流通,集中兑换期(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结束后,武汉地区选定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20个网点负责承担后续兑换工作,公众可到指定营业网点(见附件)进行兑换。现就武汉地区承担后续兑换工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信息进行公告。
  附件:武汉地区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停止流通券别后续兑换网点信息表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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