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办事服务 专题专栏

不用再跑腿!武汉这些银行可直接受理不动产抵押

2019-04-30 09:45
来源:长江日报
行的“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
  日前,到湖北银行准备抵押房屋进行自主创业的张先生发现办理该事项方便得很多,只需在银行窗口提交相关材料,连不动产登记人员的面都没见到,抵押登记就办好了。29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透露,为促进营商环境改善,已联手银行在全市推广不动产登记“不见面”服务。
  半年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武汉市农村商业银行这4家试点银行开展登记业务“不见面”服务,运行情况良好。4月26日,该局与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行涉及银行不动产登记业务“不见面”服务的通知》,面向在汉银行,全面推行不动产预告登记、存量房抵押登记、抵押注销登记“不见面”服务工作。
  “不见面”服务启动后,市民和企业只需在银行的“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提交相关申请,由银行工作人员录入和上传上述3项不动产登记相关申请信息、申请时间点抵押双方图像信息以及申请材料的影像数据,信息推送给不动产登记部门受理、审核通过后,由银行自助制证或出结果告知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市民和企业办理涉及抵押的不动产登记事项时,得在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再同银行的工作人员一起前往不动产登记办理窗口,提交相关材料,至少得跑两个地方。如今推行“不见面”服务后,可以让市民少跑路,也更节省时间。
  为开展这项服务,不动产登记与银行之间的信息共享更为顺畅,银行经相关不动产权利人授权可实时查询相关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经相关不动产权利人同意可在线查询银行相关贷款或还贷信息。
  据了解,不动产登记“不见面”服务启动后,各商业银行根据自愿原则提出申请,承诺遵守“不见面”服务操作规范并签订合作协议和安全保密协议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与银行协商选择确定网点设置“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