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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设50亿基金支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2019-04-23 09:29
来源:长江商报
  工信部近日召开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工作组2019年第一次会议。工信部副部长王江平表示,2019年要扎实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着力做好加大重点地区和重难点项目协调等六方面工作。江苏、湖北、山东、辽宁4省代表介绍了本地区2018年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2019年工作打算。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各省份共上报搬迁改造企业1176家,其中异地迁建479家,就地改造360家,337家属于关闭退出。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一共有1089家,长江经济带11个省份共有搬迁改造企业574家。
  50亿基金支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为落实长江大保护方针政策,加快推进湖北省沿江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湖北计划在2020年底以前,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
  根据出台的《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方案》《支持全省沿江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湖北省将大力开展沿江化工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凡不符合规划区划或安全环保条件、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现有化工企业,一律实施关停或迁入合规园区、改造升级。计划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沿江1—15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关改搬转。
  为支持湖北省沿江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当地将加大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省级财政将每年统筹安排2亿元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资金;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专门设立不少于50亿元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子基金;国土资源部门在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应向化工搬迁改造企业承接地适当倾斜,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的搬迁改造化工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全力保障搬迁改造项目土地供应等。
  4月15日,湖北省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战役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沿江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和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加强全省化工行业、化工园区和关改搬转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各地列出任务清单
  事实上,早在2017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
  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
  《意见》还要求,对就地改造的,要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加快技术改造进程,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对异地迁建的,要协助企业对接搬迁承接地,做好两地间沟通协调工作;对关闭退出的,要督促企业尽快拆除关键设备,防止恢复生产。对产能过剩的行业要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不得借机扩大产能。
  政策发布后近两年时间内,各地纷纷出台基于自身情况的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以江苏省为例,去年1月,江苏省就发布了《江苏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18年12月底前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全部启动搬迁改造。
  同时,化工大省山东省发布的方案提出,鼓励各地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禁限控”目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原则上进入化工园区,不在园区的逐步关停淘汰,严禁在化工园区以外新建、扩建化工生产项目。
  截至2018年底,已初步确定全国需要搬迁改造的企业共有1176家,其中异地搬迁479家,就地改造360家,关闭退出337家。涉及除北京、上海、海南和宁夏以外,包括新疆兵团在内的28个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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