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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金融信用建设为全省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019-03-13 09:33
来源:湖北日报
  十年树木,百年树信。
  2002年,省委、省政府将“经济十强县市”改为“信用县市”评选,从此,“金融信用市州县”考评成了全省信用建设的“指挥棒”。
  自此,湖北省在信用建设的道路上,敢为人先、孜孜以求,探索出了一套接地气、重内涵、有成效的“湖北模式”,形成了金融生态内生良性循环,促进了政、银、企三方和谐共生。
  湖北从曾经的金融高风险区蜕变为“信用高地”“资金洼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持续保驾护航。截至2018年末,全省各项贷款增速位列全国第五,较2014年上升了17个位次;小微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19.45%,高于全国近1.5个百分点;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的25%,高于全国约1个百分点;2018年成功推动发行了全国首单旅游企业绿色中期票据、全国最大单“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中西部首单债务融资支持工具和湖北省第一笔境外美元债券。
  不懈坚持 引导“守信重信”意识
  2000年前后,严重的湖北信用危机暴露:企业恶意逃废债频发、司法审判效率低下、银企税费负担过重等情况相互交织、盘根错节,导致金融效率低下,经济发展受到严重阻碍。2001年11月,省人民政府痛定思痛,决定集中多方力量除弊立新,重塑“信用湖北”。
  首先是建章立制,《湖北省信用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鄂政发[2001]73号)出台,自上而下建立省、市、县三级工作专班,按A-D四个等级开展“金融信用市州县”评定,考评结果纳入地方党政考核。同时,各部门联合,通过强制执行、停办金融业务、发布“黑名单”“通缉令”等强硬措施严惩失信企业,重拳严打逃废债行为。
  2002年-2005年全省共化解逃废债181亿元,不良贷款率2005年末较2003年下降了17个百分点,银行业由2002年亏损41.7亿元到2005年末累计盈利20亿元,全社会信用意识开始觉醒,湖北信用形象逐步好转。
  2006年起,省政府审时度势、调整思路,转“治理”为“建设”。全面开展企业信用工程、农村信用工程、社区信用工程、区域信用工程“四大信用工程”建设,引导各类经济主体根植“守信重信”意识,激活“信用细胞”,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培育有效载体。
  企业信用工程方面,培植成功的A级企业将享受更高额度、更低门槛、更长期限和更简易快捷的融资便利。农村信用工程方面,疏通农村“信用不佳”堵点,引导金融资源放心支持“三农”发展。社区信用工程方面,积极发挥社区信用对小额担保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等的信用担保及管理职责。区域信用工程方面,对“金融信用市州县”等信用优良地区增加授权、授信,并组织开展省级金融支持政银企对接“早春行”活动。
  截至2011年末,全省A级信用企业数量在5年间增幅达110%;信用乡镇、信用村和信用农户均较2002年末增长40%以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规模达2002年的8倍;创建信用社区877个,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规模较2005年增长24倍;13个市州、4个直管市林区、78个县市区先后获评“金融信用市州县”称号。
  2011年至今,在信用环境全面向好的基础上,全省信用建设进一步科学化、均衡化、精细化,紧密契合“补短板”工作要求,开展了农村金融“全覆盖”、金融支持县域“五个一工程”等重点工作。
  在“三农”、县域等金融服务短板领域率先实践金融普惠工程,为其“供氧输血”。经过几年努力,全省农村、县域金融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成熟度明显提高,新增县域以下银行网点406家;信贷投入高速增长,2015年末涉农贷款、县域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较2010年末分别提升了6.5和4个百分点;金融服务便利化显著改善,转账电话、ATM、POS机等现代支付设施依托村级金融服务联系点快速增长,农户足不出村即可享受各类基础金融服务;保险、证券服务“三农”水平稳步提高,政策性“三农”保险有序推进,涉农企业5家登陆新三板、74家进入武汉股权交易中心托管或挂牌。
  为了持续深耕农村普惠金融,助推“十三五”脱贫任务,省金融生态办联合省扶贫办等单位推行了“两站”建设,即在贫困村建设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站,在非贫困村建设惠农金融服务站。截至2018年末,“两站”已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为40.24万户贫困户完成了信用评级,并向其中30.09万户授信111.49亿元,同比增长28.11%;发放扶贫小额贷款42.36亿元;农户贷款同比增长18.17%,高于全部贷款增速2.4个百分点。
  凝聚合力 打造信用建设“湖北模式”
  现今,“金融生态建设”重要性深入人心,各级政府带头守信、逢会必讲;相关部门在每年信用考评、银法专项执结、日常信息报送等工作中积极配合。
  这一切首先得益于高规模、广覆盖、严密有效的金融生态工作机制。以“政府主导、央行推动、部门配合、经济金融为主体、社会各界都参与”为建设思路,省金融生态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金融副省长任组长,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和省金融办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设专人专岗开展日常工作,成员涵盖15家省委省政府职能部门,湖北银保监局、证监局等金融管理部门和9家主要省级金融机构负责人。各市、县比照逐级建立。
  这套机制也巧妙整合了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金融部门对于全省金融业发展与监管的诉求,取得了共建合力的“最大公约数”。广西、辽宁等多个省份前来学习。“湖北省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价系统”则是未雨绸缪的“晴雨表”与改进完善的“指南针”。
  为将抽象的“金融生态环境”概念转化为量化可见的指标评价,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自2006年起不断探索完善,于2010年实现了“湖北省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价系统”“三级同步”(省、市、县)和“三网融合”(互联网、省政务网与人民银行业务网)。通过实时显示各地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得分、排名,并以绿、黄、橙、红四色对应A、B、C、D四个金融生态等级,各地情况一目了然、尽在掌握。以系统监测为起点,进一步延伸开展分析、预警、通报、整改等工作,形成高效的“实践-反馈-改进”的闭环完善机制,为及时调整工作方向、检验工作方法、优化生态环境提供明晰参考。系统的开发运用及其创新的工作思路、突出的社会成效得到了金融界和科技界的高度认可,2012年度和2014年度分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和全国“银行间科技发展二等奖”殊荣。
  “湖北省金融信用市州县”考评则是调动各地争先创优的“指挥棒”。其号令指挥力主要来自于四方面:一是通报表彰的影响力。每年由省政府按得分排名发文通报考评结果,并表彰排名前20的县市区,授予“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区)”称号;2018年起,通过省级党报首次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排名前五名的市、县,不断增强激励作用和社会影响力。二是地方党政业绩考核压力。自2005年,各县市区考评结果以“信用环境指数”形式纳入县域经济考核。三是考评体系的公信力。“系统指标”遵循结果导向,侧重客观评价工作成效(占比90%);“工作指标”遵循态度导向,侧重考核工作措施是否到位(占比5%);“专项指标”机动灵活,用于考评不同阶段的重点工作(占比5%)。四是金融机构的认可度。除高权重考评“不良贷款率”“企业逃废债”等金融机构高度关注的指标外,还设置了“金融创新奖”加分和“一票否决”机制,将主要投票权赋予金融机构。
  践行新理念 建设高质量金融生态环境
  当前,复杂多变的宏观形势给全省经济金融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这也是对各地金融生态建设、维系金融服务能力的一次压力测试:一检验承压能力,对于苗头性预警风险的监测处置是否足够具有前瞻性和有效性;二检验风险控制及缓释能力,面临不可避免的风险暴露时,是否能引导其可控、有效出清,确保不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三检验再生修复能力,在风险暴露后的重建能力与效率等。
  从实践结果来看,金融生态建设对于全省经济金融发展确实起到了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我省金融风险防控得力,未出现区域性金融风险。不良贷款率始终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虽然部分市、县已经历或正经历不良资产快速暴露阶段,但均在金融生态建设框架下,通过政府重视主持、银行积极核销、强化司法执结等措施及时化解,缓释了金融风险。金融司法工作效率提高,各地金融及司法部门协同开展“雷霆行动”“飓风行动”等专项行动,多措并举提升诉讼清收率,截至2018年末,共执结金融债权案件金额180亿元,分别较2017年末、2016年末增加40亿元和123亿元。
  发展是我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全省金融生态建设也努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
  深耕普惠金融,促进协调发展。引导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拟将2019年打造为“民营和小微企业服务年”,制定“征信-甄别-增信”三段式小微金融服务活动方案,提升对不同生命周期阶段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升级版”弥补“三农”金融服务短板,充分发挥“两站”对“三农”的精准支持作用。
  努力维系全省金融生态环境常青。持续推动各地重视、关注金融生态环境,及时查缺补漏、力保环境常青。同时引导金融资源加大对绿色金融、长江大保护等绿色发展主题项目的支持。
  打造健康稳定、包容性强的开放式金融生态环境。努力擦亮“信用湖北”名片,吸引外省金融资源流入;积极借鉴“4321政银企担保模式”等成功有效的外省金融发展及机制建设经验;建设与湖北省中部战略支点地位相匹配的高质量金融生态环境。
  发挥先发优势,助力共享的信用体系建设。借助金融生态建设工作机制,在政银企合作、金融司法协作、农村信用信息采集、社会信用意识等方面提前畅通合作渠道,夯实工作基础;将阶段性重点工作纳入年度“金融信用市州县”考评,借助“指挥棒”充分调动各地政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周远慧 陈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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