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全省沿江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提出稳步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等措施。
其中,将细化实化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实施方案。明确全省沿江化工产业关改搬转的时间表、路线图。坚持按照产品高端化、生产集约化、产业绿色化的要求,围绕促进全省沿江化工企业安全环保达标升级、化工企业入园集群发展和化工产业提档升级,稳步推进全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
同时,制定湖北省化工园区确认指导意见,明确化工园区规划布局、申请设立、调规扩容、改造提升和规范化建设的土地供应、产业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环保认定条件及认定程序,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化工园区建设。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承接园区具备调规扩容条件的化工园区,可按照相关规定和法定程序,申请设立和适当扩大承接园区规模,以满足沿江化工企业搬迁入园需求。
此外,将建立沿江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基金。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专门设立不少于50亿元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子基金,重点支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和产业转型升级建设项目。省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2亿元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资金,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采用以奖代补方式拨付各有关市州政府统筹使用,集中用于支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
在环保安全监管方面,督促沿江化工企业依法开展关改搬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确保项目建成投产后满足环保标准要求。对正在实施关改搬转的化工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企业停产前及停产过程中的环保监管,切实做好企业停产后的环保处置,确保企业关改搬转过程不发生环保事故,不遗留环保隐患。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