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22日,“武汉市防范非法集资百场公益讲座”第7场和第8场,相继在江汉区北湖街和满春街举办。“武汉市防非处非公益讲师团”讲师湖北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宇、湖北楚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菲提醒广大市民:请高度警惕打着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旗号的非法集资。
据介绍,自2005年8月至2007年1月间,北京某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采用招聘、媒体广告或亲友间介绍等形式招聘员工并招揽客户,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的方式,总计向社会销售林地960亩,非法吸纳转让林权费用390万余元,并收取70万余元的管护费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该公司两名负责人分别处以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武汉市防非处非公益讲师团”讲师分析:“只要符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转让林权这一做法本身并不违法。但在该案中,北京某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以‘高回报,零风险’为诱饵,即向投资者承诺林地到期后每亩林木蓄积量不低于15立方米,如未达到,不足部分公司以自有林木补齐,给投资者造成‘稳赚不赔’的假象。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转让林权这一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的案例。”
江汉区北湖街和满春街下辖多为老旧小区,老年居民比较多。老年人有一定的积蓄,但防范意识不强。为提高社区居民的防范意识,针对公益讲座,江汉区北湖街和满春街大夹社区分别给予了大力支持。其中,北湖街下辖各社区共组织居民80余人、满春街大夹社区共组织居民40余人参加了讲座,其中大多是老年人。
“如果不来参加讲座,真不知道非法集资竟然有这么多形式,这么多手段。讲座以案说法,深入浅出,讲得很好。回去以后,一定会给亲朋好友,给街坊邻居多多宣传”。听完讲座之后,两个街道的多位居民向长江日报记者反映。
公益讲师陈宇律师和陈菲律师郑重提醒:参与非法集资遭受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政府不会兜底。面对花样翻新的非法集资,投资者一定要擦亮双眼。
这两场讲座由武汉市金融工作局、武汉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长江日报报业集团、江汉区处非办公室、北湖街及满春街大夹社区联合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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