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办事服务 专题专栏

富德生命人寿报案当日理赔重疾款

2018-02-06 12:05
来源:长江日报融媒体

  近日,富德生命人寿湖北分公司,仅用3小时,就在客户报案当日理赔重疾保险金3万元。

  家住京山县的严女士,已从事医务工作多年,在为医治他人的健康而努力之时,也不忘给自己适时添置一份保障。早在2011年10月,她就投保了一份《生命吉祥三宝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额4.5万元,并附加了《富德生命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A款)》,保额3万元,其中重疾保险年缴保费300元。

  严女士在2016年的一次常规体检中发现患有甲状腺结节,选择了保守治疗,并定期于门诊复查。2017年10月在前往武汉协和医院门诊复查时,发现甲状腺结节有钙化并边界不光整,遂住院行手术治疗,并确诊为“甲状腺微小乳头状癌”。出院后经调养,严女士的身体很快康复,于2018年1月底前往富德生命人寿荆门中支申请重疾理赔。中支并迅速上报分公司协助核实,最终该案通过分支上下联动,仅用时3小时,于当日中午12时结案,并向严女士帐户内支付重疾保险金3万元。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