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至10月,市审计局对我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收到审计报告后,我局高度重视并落实相关工作,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一:存在2个项目预算安排不科学。
整改情况:一是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发展促进经费项目。因促进中心于2022年底新成立,业务运转模式尚未定型,无历史数据支撑,导致2023-2024年预算安排资金远超实际需求。2025年科学合理编制预算,预算执行率已达100%。二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根据我市要建立全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的要求,为保障系统部署运行,我局已签订云租赁服务协议,并完成了等保测评备案。现阶段,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与省金融风险系统共同使用,以加强风险排查与处置。
问题二:存在1个项目未经审批调剂预算支出。
整改情况:强化制度约束,2025年11月制订了《中共武汉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细则》,其中第二十四条“预算执行中因项目变动、预算调剂或调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预算调整流程报批。”进一步明确预算执行,强化预算调剂必须履行报批程序的刚性要求。
问题三:存在1个项目未及时调整变更项目绩效指标。
整改情况:强化制度约束,根据《中共武汉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细则》,明确要求绩效目标的设置必须与预算编制同步进行、同步批复。特别强调,工作计划发生重大调整、预算项目内容发生变更时,必须同步发起绩效目标的调整申请。强化绩效目标的动态调整流程,确保绩效指标能随着工作任务的变化而及时、合规地更新。
问题四:部分绩效目标未完成。
整改情况:举一反三,在开展预算绩效编制时,设定目标时,加强对历史数据、客观情况的统筹分析。对于因政策、工作安排或系统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原绩效目标已不适用或无法实现的,及时进行绩效调整,确保年度绩效评价基于有效的、切合实际的绩效目标开展。对于未完全达标的绩效指标,深入分析未达预期的具体原因,区分是市场环境变化、合作方因素、内部推动力度不足还是目标设定过于乐观等原因,明确后续改进方向。
问题五:存在2个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支付专项评审费。
整改情况:我局立即梳理正在推进的政府采购项目,对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由我局支付专家评审费。组织采购需求相关处室学习并了解评审费相关文件要求。重点掌握目录内、外项目评审费支付责任的区分,确保准确执行。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按照审计相关要求,我局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一)压实责任主体,筑牢预算绩效根基。进一步规范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绩效理念,树立“花钱必问效”的导向。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对整改事项跟踪落实,防止回弹。整体上夯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基础,为财政资金高效规范使用提供基本支撑。
(二)科学安排预算,合理设置绩效目标。紧密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发展规划,合理分配财政资金,合理设定绩效目标,确保绩效指标具体、可衡量、可实现、相关联,确保财政资金分配与实际工作需求精准匹配,提高绩效目标与资金安排的契合度与科学性。
(三)严格执行预算,强化跟踪绩效监督。规范预算调剂程序,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对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及时进行纠错纠偏,对因政策变动等导致无法完成的绩效目标及时进行调整,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次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武汉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