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P2P网贷机构的退后管理工作,经市、区金融局督导核查,现公告我市第二批声明清盘退出且存量业务已结清的P2P网贷机构4家(名单附后)。存量债权尚未结清的出借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网贷机构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申报存量网贷债权。名单内网贷机构应积极主动处置存量网贷债权,确保平台网贷业务结清。公告之日起15天内未出现出借人主张存量债权的网贷机构,应在1个月内主动关闭网站、下架APP,主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主动办理ICP备案注销。
后续将不定期公告声明清盘退出且声明存量已结清P2P网贷机构名单。同时郑重提醒社会公众和广大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念,切实增强识别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始终牢记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特此公告。
附件:
1、武汉市第二批声明清盘退出且存量已结清P2P网贷机构名单
2、武汉市相关区金融工作部门联系方式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