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武金文)【2021】137号》对金融机构持证工作人员奖励相关政策规定:1)奖励对象:对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ASA)、中国精算师(FCA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执业资格证书后在我市金融系统全职工作满2年的金融从业人员(奖励资金由其所在金融机构代为申请,存在多级地区总部的,由市一级地区总部代为申请,金融机构仅可为在职人员申请奖励)。2)奖励标准:每人2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取多个证书的不重复奖励。3)证明材料:①持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②执业资格证书③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签订、取得证书后,职工作满2年且在武汉缴交社会保险的证明(不同单位工作年限可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