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武汉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文日期 | 2025-07-2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引号 | 764632921/2026-04272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湖北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金发〔2022〕20号)相关规定,经与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汇报沟通,我市组织开展了全市第三批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摸排和公示工作,现将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法人机构和分公司名单予以公告。
我局和各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有关业务申请,建议名单内企业通过变更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退出融资租赁行业或主动注销;建议社会各方审慎评估非正常经营企业相关风险,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特此公告。
武汉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