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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099号建议的答复

2022-10-10 16:00
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一是加大银企对接协调和平台搭建力度。会同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成立武汉市首贷服务中心,合力开展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信用培植工程,提升小微企业获贷能力。联合政数局及系统建设单位,持续优化汉融通功能,推动创业担保贷款、青创贷等产品上线。截至目前,我市建立的“汉融通”企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已入驻银行26家、企业10.09万户,累计促成融资12.24万笔,融资总额2781亿元。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687.57亿元,1-6月新增 352.58亿元,同比增长29.08%。

二是完善“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已将20家银行、8家融资担保机构纳入“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实现行政区划、银行类型全覆盖,引导体系内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至1%及以下。全市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服务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担保业务新增13454笔,合计金额76.65亿元,同比增长163.72%,位列全省第一。完成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2021年1-6月第二批备案业务奖补资金审核工作,待发放奖补资金2931.98万元,撬动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担保贷款金额共计29.07亿元。我局会同市科技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印发《武汉市科技型企业政策性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指引》(武银营〔2022〕27号),在全省率先推出“科担贷”产品,截至6月,今年全市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服务科技型企业新增561家,融资担保贷款金额15.71亿元。

三是加强风险防范,坚守金融风险底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着力加强融资平台公司风险管控,重点关注了房地产、建筑等融资需求大的企业风险,充分发挥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作用,督促各区对照“白鳍豚指数”≧40分的风险企业开展动态摸排,依法分类处置,形成工作闭环。

保险作为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是国家风险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在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计民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据了解,我市目前多家大型财产保险主体结合自身资源及优势,激发普惠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开发涉及了多款“普”和“惠”并重的保证保险产品,不断专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以太平洋产险为例,基于房屋抵押履约保证保险推出了保证险行业首个“提放保”产品,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续贷中“过桥贵、融资慢、易断桥”的痛点。在“提放保”模式下,抵押贷款申请到放款到账全程只需一到两天,小微客户融资效率得到极大提升。

2022年5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均出台落实金融支持经济工作举措,其中多项涉及房地产金融措施。措施中强调,要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及时优化房地产信贷政策,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保险作为有效的风控手段,参与“房金融”发展,将进一步发挥保险风险保障职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增信和风险补偿的作用。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继续会同行业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融资机制,拓展融资渠道,丰富融资方式,引导各类金融资源更多地流向中小微企业。

一是探索研究“房金融”工作,引导鼓励银行机构和保险公司进一步丰富金融产品、拓展服务功能、优化客户体验,以“提放保”、“交易保”、“法拍保”业务为切入点,助力小微企业融资效率提升。二是鼓励政、银、保、企合作,建立政银保企对接工作机制和沟通互动平台,引导企业进一步依法依规融资,用好信贷资源。三是继续发挥保险风险保障的功能作用,持续做好中小微企业融资助力工作。在遵守监管要求和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鼓励保险公司深度参与各项金融试点工作,支持保险公司应用新技术优势和先进的风险管理机制为银行甄别风险管理意识强、财务稳定性好的企业,做好“保险+信贷”组合金融服务,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