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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105号提案的答复

2022-10-10 11:06
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关于促进武汉建设成为国家区域金融中心城市的建议提案收悉,该提案分析透彻、建议可行,为我市推进金融行业发展提供了借鉴和参考,在此表示感谢。我局高度重视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定办理工作方案,组建专班明确专人,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12月,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提出加快打造包括区域金融中心在内的“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武汉金融业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在省市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金融监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全市金融系统以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的,以增强金融资源聚集和辐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主线,持续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市金融业呈现总量稳步增长、结构不断优化、成本持续下降、风险平稳可控、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全市经济恢复增长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一、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截至2021年末,我市共有银行38家、保险公司85家、证券经营机构263家、地方金融组织445家。金融组织体系总体保持平稳,布局结构不断优化。2021年,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非银机构数量居中部省会前列,实现新增保险省级分公司2家,新增证券分公司3家。2021年,我局支持汉口银行推进完成增资扩股、不良资产处置;支持天风证券扩充资本,完成81.8亿规模非公开发行;支持武汉金控集团提升金融资产规模,实现持牌经营;将金融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持续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落户,引进国金期货湖北分公司、大有期货武汉分公司、国融证券武汉分公司、信达证券湖北分公司、众诚保险湖北分公司、现代财产保险湖北分公司,共6家区域总部金融机构。2022年,为通过引进金融市场主体狠抓金融供给,我局精心组织参与全市招商活动。一方面广泛收集各区金融信息、产业定位、支持政策,制作全市金融招商手册;另一方面,通过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各区掌握金融招商信息,形成动态项目清单及招商时间进度表。上半年成功引进或者意向投资金融机构21家,落实2家金融机构落户。

二、深化金融改革创新

一是推动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建设。东湖科技保险发展促进中心已建设成立,是承接东湖科技保险示范区建设的“产、学、研、用、孵”一体化布局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启动知识产权金融惠企工作,召开知识产权金融惠企发布会,为科技企业推出政策型“保险+服务”模式知识产权保险,首批试点企业200家,多项全国、全省首个保险产品落地。二是抢抓机遇发展绿色金融。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全市绿色贷款余额4117.01亿元,同比增速20.52%;绿色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累计签单32笔,签单保费410.02万元,为企业累计提供2.66亿元的风险保障;2022年上半年,武汉地区存续绿色公司债券15只,存续规模425.58亿元。在汉金融机构陆续推出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绿保贷”等多元化碳金融业务。以中碳登落户武汉为优势和依托,出台《武汉市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行动方案》,并申建以碳金融为核心特色的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三是推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银企对接协调和平台搭建力度,会同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成立武汉市首贷服务中心,持续优化汉融通功能,推动创业担保贷款、青创贷等产品上线。截至2022年6月末,我市建立的“汉融通”企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已入驻银行26家、企业10.21万户,累计促成融资12.24万笔,融资总额2781亿元。四是“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效能得到发挥。截至目前已将20家银行、8家融资担保机构纳入“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实现行政区划、银行类型全覆盖,体系内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降低至1%及以下。我局会同市科技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印发《武汉市科技型企业政策性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指引》,在全省率先推出“科担贷”产品,截至2022年6月末,全市今年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服务科技型企业新增561家,融资担保贷款金额15.7亿元。

三、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强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建设武汉市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开展区级监管账户测试和各区数据上报企业清单收集工作。对2020年典当行年审、小贷公司分类评级部分企业,以及1家新设典当行共计19家企业开展“回头看”。对全市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开展名单制管理工作,对19家融资租赁公司、5家商业保理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工作。二是组织开展风险排查。协调18个行业主(监)管部门及各区,对各自领域、辖区内金融风险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同时发挥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作用,督促各区对照“白鳍豚指数”≧40分的风险企业开展动态摸排,依法分类处置,形成工作闭环。三是依法推进存量风险处置进展。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非法集资案件处置销号工作的通知》,会同市公、检、法部门及相关区处非办研究协商推进重点案件办理及资产处置工作,加快陈案化解进度。四是切实维护涉众群体平安稳定。持续深入开展涉众金融领域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加强主动接访及信访回复,今年以来,共接访分流非法集资等涉众金融群体30批次、259人次,共回复各渠道非法集资信访投诉159条,办结率100%,有效缓解“两地四门”信访压力。五是深入基层进行防非宣传教育。印发《关于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督促各区、各有关部门,聚焦养老等重点领域落实开展防非宣教工作;在线上线下各类媒体、渠道开展防非宣传,覆盖人群超过40万人次。六是推动上市公司和重点企业债务风险化解工作。统筹推进重点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涉及企业均成立了相应工作专班。七是清理整顿地方交易场所。协助协调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收购民商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权;持续跟进武金所整改,会同相关单位指导武金所压降存量业务,化解风险;督促东湖高新区加强对武汉陆羽国际茶业交易中心日常监管,尽快采取有效措施防控涉众风险。

四、健全金融人才机制

一是优化基础保障,落实人才政策。落实《武汉市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支持政策》,对高端金融人才给予引进奖励、住房补贴、项目资助、子女入学、医疗服务等方面支持,在工作环境、职称评定、项目申报、出国交流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聘用高端金融人才的金融机构对高端金融人才实施股权、期权、保险保障等长期激励。对引进的紧缺急需高端金融人才实行个性化的激励政策。二是强化校企合作,选拔金融人才。落实“学子留汉”工程,组织开展“就在武汉,创赢未来”大学生就业招聘系列活动,引导在汉金融机构与高校合作,通过组团举办高校巡回招聘活动,邀请金融机构赴北京、上海等城市开展引才推介等方式解决金融科技岗位对优秀高校毕业生的需求。三是深化部门协作,对接金融机构。与高校院所、金融机构共同拟订人才服务合作备忘录,探索建立重点企业人才服务“一揽子”解决方案,精准有效解决好金融机构“急难愁盼”问题,当好金融单位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金牌店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