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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2年部门预算

2022-02-18 17:07
发文单位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2-02-18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764632921/2022-06807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情况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二、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九、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地方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地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组织起草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及有关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定促进金融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及金融机构共同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金融改革创新等工作。

3.负责协调联络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及其驻汉分支机构,开展对外金融交流。

4.拟定促进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参与拟定市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为重点工程、主导产业、主要区域发展和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方案。

5.负责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促进企业规范发展。推进资本市场建设,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指导推动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发展。推动做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工作。

6.依法依规开展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类金融机构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引导地方类金融机构规范发展。

7.配合国家和省金融管理部门整顿和规范全市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和处置各类地方金融风险。推进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工作部署。协调推进互联网金融清理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推进全市金融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8.对各区政府地方金融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市区联动机制建设。参与、指导全市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

9.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部门预算由机关本级组成。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内设机构7个,包括:办公室、金融一处、金融二处、金融三处、金融四处、金融五处、机关党委。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总编制人数37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在职实有人数37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表1.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9.项目支出情况表

表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1-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1-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1-5.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1-6.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2年收支总预算9,274.7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71,108.08万元,下降88.46%,主要是因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贷款贴息专项资金2022年改由区级财政拨付。

二、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9,27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74.75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9,27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4.98万元,占16.23%;项目支出7,769.77万元,占83.7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274.7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年收入9,274.7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0.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1万元、金融支出8,986.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74.75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9,274.7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71,108.08万元,下降88.46%,主要是因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贷款贴息专项资金2022年改由区级财政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1,504.98万元,占16.23%,其中:人员经费1,167.10万元、公用经费337.88万元;项目支出7,769.77万元,占83.77%。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9.8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9.8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新增退休人员1名。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0.2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14万元,增长7.38%,主要是新增人员3名。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7.1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32万元,增长0.56%,主要是新增人员3名。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9.9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24万元,增长2.11%,主要是新增人员3名。

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行政运行(项)1216.8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08.45万元,增长9.78%,主要是

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193.7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99.3万元,增长50.26%,主要是新增汉融通开发采购经费,用于汉融通企业贴息系统及抗疫服务专区模块应用软件开发及其他。

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657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163.62万元,下降15.03%,主要是调整减少金融发展支持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0.9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72万元,增长7.13%,主要是新增人员3名。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04.98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1,159.1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162.15万元、津贴补贴229.85万元、奖金39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7.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9.99万元、住房公积金100.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4.57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0.0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337.8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54.5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3.5万元、物业管理费160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6.06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15.28万元、福利费1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9.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比2021年减少了18万元,下降65.10%,主要是我局认真贯彻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以及当前疫情反复的情况,对出国经费进行了调减。如后期需要加大对外资引进的前提下,我局将申请追加该部分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7,76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7,769.7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部门项目支出1,193.77万元,包括: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93.77万元,包括:防范及处置非法集资风险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电视防非公益广告片、处非口号标语投放、武汉电台广播处非口号标语投放、专栏报道;在省、市中老年观众流量大的电视频道、公交站台、楼宇等线下投放处非宣传片、广告;“处非文艺骑兵”公益演出、处非文艺骑兵”公益讲座;防范金融风险线上处非宣传片视频制作投放及线下媒体宣传。

规范和引导地方类金融组织有序经营专项经费11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依法依规加大对全市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整顿引导工作,让其有序的开展经营活动,并落实现场检查、分类评级工作,促进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性担保和纾困贴息机制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20〕16号)、《武汉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武财金〔2021〕268号)、《湖北省新型政银担合作协议》(武汉区域)要求做好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奖补及代偿工作,推进融资担保工作的发展,对国有控股参股融资担保机构按照100%进行年度检查。                  

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推进工作经费338.12万元,主要用于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组织金融机构进行创新、发展、监管等相关方面的培训和会议、金融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十四五金融规划阶段性落实情况以及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成果;与国家权威金融媒体进行战略合作,扩大武汉金融发展的影响力;深入推进武汉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开展“碳金融中心建设”“绿色金融发展”的课题研究;组织和参加金融行业高端展会;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加大对科技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强企业及市民对金融市场的认知,提升金融管理,金融防范水平,提升武汉市区域金融中心竞争力,为武汉市金融发展提升动力;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关于“上市企业数量倍增”的要求,进一步激发我市资本市场活力,培育和壮大一批有实力有潜力的优质企业上市或挂牌,助推科技企业、优质中小企业登陆科创板、创业板以及北京交易所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上市融资助推武汉经济高质量发展;金融会议、金融培训、金融课题研究,提升我市金融业整体水平;电力供应改造,确保我局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金融局信息系统运行维护122万元,主要用于武汉市企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云租赁,武汉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云租赁、网站新媒体信息维护费用、信息化设备维护及驻场、互联网租赁及设备维护。

纾困专项贷款贴息项目-中诚信征信公司汉融通开发采购经费321.65万元,主要用于汉融通企业贴息系统及抗疫服务专区模块应用软件开发及其他。

(2)公共项目支出6,576万元,包括:    

金融企业奖励专项资金6,576万元,主要用于优化我市企业上市、挂牌政策环境,提高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并进行资本运作、直接融资的积极性;加大金融机构(银行、保险、证券、财务公司等)引进力度,争取更多金融机构总部、区域总部、第二总部落户武汉,支持武汉经济社会的发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337.88万元(即部门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747.30万元。包括:货物类44.65万元,工程类321.65万元,服务类381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合计878.65万元。其中:汉融通企业贴息系统建设321.65万元、公共公益宣传185万元、金融局信息化平台云租赁62万、平台维护及服务60万元、第三方审计及咨询服务70万元、后勤服务(物业费、印刷费)18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占有使用国有资产370.92万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主要实物资产为:一般公务用车2辆及办公电脑、办公打印机、办公家具等办公设备。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预算支出7,769.77万元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设置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5个一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同时,拟对2021年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依法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政策性银行亏损补贴、利息费用补贴支出、补充资本金、风险基金补助)以外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