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 发文字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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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9-10-1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索引号 | 764632921/2020-886982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2018年度武汉市金融工作局部门决算
2019年10月1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金融工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金融工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金融工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金融工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汉机构做好货币政策实施及金融市场、金融监管相关工作;协调在汉金融机构为武汉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
2.拟订武汉市金融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武汉市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武汉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3.统筹推进武汉市企业融资工作;负责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促进企业规范发展;推进资本市场建设,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4.参与武汉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拟订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参与拟订市人民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为重点工程、主导产业、主要区域发展和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
5.协调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按照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支持金融业发展和企业上市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6.指导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工作,按规定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业态、工具的相关管理工作,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发展;指导规范金融中介机构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协调建立信用共享机制和信用奖惩机制。
7.负责金融后台服务中心的推进工作,统筹协调金融机构设立后台服务中心的相关事宜。
8.协助金融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和延置金融风险;负责武汉市金融应急处理机制建设。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金融工作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金融工作局总编制人数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在职实有人数24人,本单位无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武汉市金融工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4行=(1+2+3+4+5+6)行;27行=(24+25+26)行;
51行=(28+29+…+50)行;54行=(51+52+53)行。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1栏各行=(2+3+4+5+6+7)栏各行。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1栏各行=(2+3+4+5+6)栏各行。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4行=(1+2)行;25行=(26+27)行;29行=(24+25)行;
53行=(30+31+…+52)行;58行=(53+54)行。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栏各行=(2+3)栏各行。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1栏=(2+3+6)栏;3栏=(4+5)栏;7栏=(8+9+12)栏;9栏=(10+10)栏。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6栏各行=(1+2-3)栏各行:3栏各行=(4+5)栏各行。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市金融工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662.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62.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8年新增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为首年预算。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6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2.1万元,占本年收入 1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4万元,占本年支出41.1%;项目支出979.7万元,占本年支出58.9%。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62.1万元。我单位为2018年新增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为首年预算。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6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 %。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6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43.62万元,占8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64万元,占3.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92万元,占3.1%;金融支出139.08万元,占8.4%;住房保障支出69.84万元,占4.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902.35万元(公共项目支出16,315.00万元,其中由财政部门安排拨付16175.92万元,相应调减我局预算)。调整后预算为1,726.43万元。支出决算为1,6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7%。其中:基本支出682.4万元,项目支出979.71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非法集资系统建设136.08万元,主要成效:围绕处非监管面临的“发现难、研判难、决策难、控制难、处置难”等问题,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系统的建立,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发现风险、评估风险、固化证据、判断趋势,提供参考依据便于及时干预。2018年顺利完成非法集资新发案率下降30%,非法集资积案化解率提高50%的双控目标。
2.银保发展专项198.75万元,主要成效:围绕我市建立中部金融中心和全国科技金融中心的总体目标,加大我市金融机构的引进工作,壮大我市金融实力,盘活金融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引进国华人寿保险公司总部进驻武汉。
3.处非宣传265.31万元,主要成效:在武汉市各行政区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处非文艺轻骑兵”文艺汇演30场;“处非公众宣教工程”公益讲座100场;电视、广播电台、网站、公众号、微信、官方APP进行超过200天的连续宣传,帮助群众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
4.武汉金融改革创新促进中心148.5万元,主要成效:引导科技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主体共同参与我市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深挖上市后备资源、协办企业上市辅导沙龙、帮助科技型企业投融资对接、编印《武汉市股权投资机构信息汇总手册》、策划组织武汉金博会暨创投大会、积极组织参加省金博会和北京金博会等高端展会,在探索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模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5.金融发展专项215.47万元,主要成效:推动招商引资“一号工程”落实,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业上市、挂牌登陆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的积极性,实现9家公司在境内外上市,其中上交所上市3家、深交所上市2家、美国上市4家。
6.上市融资推进专项15.6万元,主要成效:建立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定期开展专题辅导沙龙及走进交易所等活动,增强企业的金融意识,规范融资行为。
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40.39万元,支出决算为1,34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6.1万元,支出决算为5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按确定的标准计提后需补缴部分。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5.18万元,支出决算为5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
4.金融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315.00万元,实际下达预算指标139.08万元,支出决算为13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5.68万元,支出决算为6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7月份按市公积管理中心的规定调整公积金计提基数,需补缴职工公积金部分。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无形资产购置。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金融工作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金融工作局本级1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比年初预算减少0.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出国经费支出。
2018年武汉市金融工作局因公出国(境)团组 1个,金融局代表1人次,实际发生支出9.65万元。其中:住宿费0.84万元、旅费8.2万元、伙食补助费0.31万元、杂费0.3万元。主要用于: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与匈牙利、捷克、保加利亚在科技与金融方面的合作,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有祥带队,开展对口交流,推动项目发展。团组 1个、金融局代表1人次;本次出访成果:访问捷克.伊赫拉瓦市、匈牙利.杰尔市推动了两地在科技、金融、经贸等领域的友好交流与合作;访问保加利亚意向结好城市布尔加斯市,商谈建立友好合作城市事宜;拜访捷克、匈牙利、保加利亚相关机构,开展对口交流,推动项目发展。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我单位2018年无公务用车预算及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比年初预算减少4.3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次数。
我单位2018年为新增一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以前年度无数据。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6个,资金979.7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市地方金融局部门绩效目标设定总体上具有明确性、可衡量性;建立了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基本能够执行已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规,资产得到了较好的使用;整体工作取得了较好的产出和效果。
我单位2018年部分项目经费存在项目设置的年度绩效各类指标值不全面的问题,不便于事后进行考核,另外部分项目资金使用率较低,预算编制中项目资金安排不合理等情况,今后要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工作,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财务工作要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明确业务工作开支范围,有针对性的合理编制预算。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金融工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92万元。我单位为2018年新增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为首年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金融工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9.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4.89万元。其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97%;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4.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0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市金融工作局共有车辆0辆,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1.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长
2. 金融业增加值增长
3. 实施上市公司倍增三年行动计划
4. 申报全国科技保险示范区
5. 加快建设中部金融中心,加大金融招商力度
6. 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扶持力度,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1. 截至2018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8,270.77亿元,同比增长18.05%;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6,331.62亿元,同比增长7.48%;存贷比达107.4%。
2. 2018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为1,233.3亿元,同比增长7.8%。
3. 武汉市大力实施上市公司“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深入走访调研,遴选出市级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80家(其中42家进入省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银种子”企业约100家,形成300家左右分梯队的上市后备企业库;共组织上市培训沙龙及企业走进沪深交易所活动30余场;制定并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4. 积极申报创建全国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制订《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总体方案》,已经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截至2018年12月末,在监管新规导致寿险业务部分产品竞争力减弱,特别是万能险等寿险业务扩张受限的情况下,实现保费收入621.02亿元,同比增长12.09% 。
5. 加大金融招商力度,落实招商优惠政策,重点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在汉设立总部及区域总部。
6. 联合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筛选并推动30余家核心企业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注册,通过核心企业带动,为供应链上游小微企业提供全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服务。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长 | 截至2018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8,270.77亿元,同比增长18.05%;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6,331.62亿元,同比增长7.48%;存贷比达107.4%。 | 增速排名居副省级城市第一位 |
2 | 金融业增加值增长 | 2018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为1,233.3亿元,同比增长7.8%。 | 增速排名副省级城市前三位 |
3 | 实施上市公司倍增三年行动计划,直接融资增长 | 实施上市公司“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深入走访调研,遴选出市级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80家。 “银种子”企业约100家,形成300家左右分梯队的上市后备企业库;共组织上市培训沙龙及企业走进沪深交易所活动30余场。 | 直接融资增长10% |
4 | 申报全国科技保险示范区 | 在监管新规导致寿险业务部分产品竞争力减弱,特别是万能险等寿险业务扩张受限的情况下,实现保费收入621.02亿元,同比增长12.09% | 增速排名副省级城市前三位。相比一季度负增长以及上半年4.62%增速,呈现逐月向好的态势。 |
5 | 加快建设中部金融中心,加大金融招商力度 | 加大金融招商力度,落实招商优惠政策,重点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在汉设立总部及区域总部。 | 已成功引进8家金融机构。国华人寿总部迁至武汉市,将对保费收入、金融业增加值等指标产生积极影响 |
6 | 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扶持力度,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 联合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筛选并推动30余家核心企业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注册,通过核心企业带动,为供应链上游小微企业提供全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服务。 | 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10%,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贷款户数、申贷获得率进入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位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6.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反映用于金融发展其他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本单位部门决算公开咨询电话:(027) 82826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