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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挂牌资金补贴奖励办法

2017-12-28 10:19
来源:武汉市金融工作局

  一、实行上市、挂牌奖励的范围及标准

  1.补贴奖励范围:

  (一)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企业;

  (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

  (三)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

  2.补贴标准:

  (一)对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企业,给予300万元奖励(市、区各承担50%,含税,下同);

  (二)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装让系统挂牌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

  (三)对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二、补贴奖励资金的申请、审核及划拨

  (一)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向市政府申请上市奖励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下同):

  1.企业向市政府申请上市奖励的请示;

  2.填写《武汉市企业上市奖励补贴申请表》;

  3.工商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商登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企业的银行账号;

  4.中国证监会(或境外发行上市核准机构)核准首次公开发行申请的批文复印件;

  5.股票发行后取得募集资金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及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向市政府申请挂牌奖励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企业向市政府申请挂牌奖励的请示;

  2.工商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商登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的银行账号;

  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同意企业挂牌的函件复印件。

  (三)企业提交申请后,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意见报上级审批。市财政局在收到上级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企业账户或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