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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出“实招”

2020-08-10 10:59
来源:红网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更好地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的文件精神,日前,经常德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常德中支、常德银保监分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完善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其在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下简称支小支农支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完善担保体系建设。针对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数量较多的现状,《通知》要求依法依规采取撤销、合并、重组等方式,对现有担保公司在机构数量上予以适当压缩,并要求回归支小支农支新主业,逐步达到支小支农支新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比例不低于80%的要求。同时,积极推动县市各设立1家担保公司,支持鼓励武陵、鼎城和常德经开区单独设立担保公司。

严格落实分险责任。《通知》要求市县担保公司要加强专业管理,积极争取加入国家、省级再担保体系,加快构建“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要结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年度考评考核,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落实20%的风险分担责任;要求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按照辖内担保公司上年末在保余额的0.5%安排代偿补偿专项资金,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对申请由市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服务的区县市,市级担保公司可按相关政策规定,与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协商采取缴纳风险保证金的方式,确保政府10%分险责任及时、足额履行到位。

切实降低融资成本。《通知》明确,对担保公司开展的支小支农支新担保业务,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除贷款利息和担保费外,不得以保证金、承诺费、咨询费、顾问费等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涉及房产、土地、车辆、船舶、设备及其他动产、股权、知识产权等抵押、出质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应缴(交)纳的非税收入、服务性收费等相关费用,比照园区工业项目优惠政策等相关规定予以减免。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知》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等相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及时、高效办理支小支农支新担保业务中涉及相关抵押物的抵押、出质登记手续;担保公司要在满足风险防控的基础上,尽可能降低反担保要求,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优化业务流程,缩短审核审批时间;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建立担保费补贴机制,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新增支小支农支新业务,按照0.5%的标准给予担保费补贴,并对支小支农支新和降低融资担保成本成效明显的担保公司,予以适当奖励,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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