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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船舶租赁资产跨境交易业务在东疆完成 融资租赁业积极创新谋发展

2020-08-03 11:15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继去年10月全国首单跨境飞机租赁资产交易业务落地天津东疆后,近日,首批船舶租赁资产跨境交易业务在东疆完成。

据了解,该笔业务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内的租赁企业购买香港租赁企业船舶租赁资产的交易业务,天津海关在不影响租赁货物正常运营的基础上办理了租赁资产跨境交易的进出口手续,项目涉及船舶19艘,货值达3.57亿美元。

开创租赁创新新局面

作为租赁业务的创新高地,天津自贸区率先开展了外债便利化试点、租赁产业配套外汇制度创新试点、进口租赁飞机跨关区联动监管、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同时,全国首个针对保税租赁业务的海关管理规定也在东疆落地。

不仅是上述两笔具有创新性与突破性的租赁项目,全国首单船舶离岸融资租赁业务与首单发动机租赁海关异地监管业务也在今年1月和4月先后在东疆完成。

在去年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保税货物租赁和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就提出,“对注册在综合保税区内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物等不具备实际入区条件的大型设备,可予以保税,由海关实施异地委托监管”以及“租赁企业发生租赁资产交易且承租企业不发生变化的,承租企业应当凭租赁变更合同等相关资料向海关办理合同备案变更、担保变更等相关手续”等有力举措。

上述租赁试点和租赁项目在天津的“先行先试”,是天津不断创新并支持租赁业全面发展、开创新布局的有益尝试。目前,集政策、创新、服务于一体的全产业生态链已经在东疆形成。

除天津外,国内其他自贸区也在积极进行创新,加强区域间联动,细化政策落实,推动租赁项目的高效运行。4月初,厦门自贸片区完成了首笔大额无形资产融资租赁项目,资金规模达14.5亿元。6月下旬,广东自贸区首单“保税流转+异地委托监管”飞机融资租赁业务落地南沙,这是广东自贸区首个在天津与广州保税区之间的飞机融资租赁“保税流转+异地委托监管”业务,更是《公告》出台后,落实涉及异地委托监管相关政策的重要创新实践。

“由点及面”发挥示范效应

可以看到,经过多年的探索与深耕,各地自贸区依托自身经济、地理位置、资源禀赋、国家战略等方面的优势,在制度创新、项目建设、金融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形成了产业集群效应,为融资租赁的发展提供了沃土。而以自贸区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进为契机,行业的发展潜力也在加速释放。

值得关注的是,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提出,将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包括“绿色船舶修理企业规范管理”“‘融资租赁+汽车出口’业务创新”“飞机行业内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便捷调拨监管模式”等方面的推广改革事项。

作为创新改革发展的新高地,自贸区的改革创新红利,特别是涉及税收与海关的利好政策,对于租赁公司的船舶租赁、飞机租赁以及海工平台租赁等国际化程度较高的跨境租赁项目有直接的影响。

从飞机租赁来看,其多为跨国性交易,资金需求量大,交易结构复杂,具有涉及政策多、跨境融资、专业性强等特点,是当前在国际市场中竞争最为激烈的融资租赁业务之一。发展飞机租赁对于提高自贸区所在省市的外资利用水平、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等都具有积极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为了更好地加强区域联系,优化监管流程,确保保税区内飞机租赁业务的正常推进,天津海关与济南机场海关日前在线上进行了租赁飞机异地监管合作备忘录的签约,可以帮助单架租赁飞机节约运输成本约30万元。

政策护航利好市场复苏

从船舶租赁来看,作为较早实现全面开放的产业之一,早在2018年《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就要求,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深化制造业开放,取消或放宽包括船舶飞机等在内的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在船舶工业国际化、市场化进程加速的背景下,作为船舶“引进来”和“走出去”的重要金融服务平台,自贸区成为了租赁公司开展船舶离岸业务的重要枢纽。而由于融资租赁业务具有融资与融物相结合、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特点,有利于在自贸区开展船舶跨境租赁业务。通过接轨国际市场,也有助于中资租赁公司在海外开展船舶服务,推动中国船舶及海工装备“走出去”。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相关负责人曾强调,交通运输部将支持广州南沙发展航运金融、船舶租赁等特色金融,探索建立国际航运保险等创新型保险要素交易平台。

发展船舶租赁在政策层面有诸多利好政策护航。而在市场层面,现阶段航运市场正处于复苏之中。根据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的测算,集装箱海运将率先复苏,2020年三季度,船舶运输企业景气指数预计为101.45点,集装箱运输企业的景气指数值预计为114.59点,均将进入景气区间。

尽管当下国际主流的船东、大宗商品贸易商等在开展项目与寻找融资时,中国的船舶租赁公司都是他们重点考虑的合作对象。但就租赁公司自身而言,业务开展重“质”要先于重“量”,一方面,要找准定位,在选择客户时,将风险管理能力、运营偿付能力加以重点考量;另一方面,因船舶租赁业务周期较长,要能够敏锐捕捉市场走向,把握未来船舶租赁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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