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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的思考 基于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探索

2020-08-24 16:49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目标的实现之年,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金融是现代经济的命脉,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繁荣、稳定和发展,深入总结金融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经验做法,围绕“依法严惩、铲除土壤、人民满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于巩固和发展专项斗争工作成果、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推动陕西省金融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做法,积极探索构建长效长治工作机制的有效路径。

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持专项斗争高度的政治定力和组织领导力。一是坚持理论学习的高度。作为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西安分行党委高度重视专项斗争,及时通过党委会专题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度。二是保障组织领导的力度。始终坚持将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深入基层,确保金融系统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夯实机制建设的深度。制定线索摸排、宣传发动、议事规则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并对管辖单位开展全面督导,为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有力抓手。

(二)强化线索摸排,全面深入掌握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情况。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紧密结合,指导金融机构按月做好涉黑涉恶、涉恐、涉毒、地下钱庄、虚开骗税等5类重点线索的排查分析,依法加强行业监管和日常监督,切实做到排摸工作“不留死角、全面见底”。2018年至今,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共向各级扫黑办移送涉黑涉恶线索43条,充分发挥了金融情报的价值作用。

(三)推动“打财断血”,发挥多部门协调合作机制作用。紧紧围绕央行履职,对外与公安等部门、对内与有关职能处室建立“打财断血”联动协作机制,依法开展反洗钱调查,强化分析研判,提升涉黑涉恶案件侦办效率。2018年以来,分行协助公安部门开展涉黑涉恶调查35起,下发调查通知书480份。向公安部门移送多条涉众型金融违法犯罪线索取得重要进展,成功破获4·5特大非法网络传销案、“爱尚养猪”非法传销案等重要案件,彰显了金融情报的价值。

(四)营造宣传声势,形成金融领域扫黑除恶浓厚氛围。以“反洗钱主题宣传月”“金融知识普及月”等时间节点为契机,指导金融机构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宣传,打造宣传教育的前沿阵地。分行在三秦网、中国金融新闻网、西部网等多家报刊媒体刊登《人行西安分行:抗疫不忘扫黑除恶》《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深入推进金融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宣传文章,广泛宣传专项斗争工作亮点和成效。

建立长效机制的必要性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全面性、彻底性和协同性,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来全面推进。金融系统必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为经济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二)巩固和发展金融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必然要求。专项斗争开展两年多来,全国各地有关部门依法侦办了一批沉积多年的黑恶犯罪案件,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分子和“保护伞”,打击了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在这个过程中,金融系统充分发挥“打财断血”重要作用,配合做好涉黑涉恶账户查询和资金管控,为案件查办提供有力支持。今年作为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金融系统也要乘势而上,把成熟经验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进一步发挥金融系统在专项斗争中的防线作用。

(三)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必然要求。当前,金融业对外开放不断扩大,资金流动特别是跨境流动更加复杂,“套路贷”“校园贷”、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的手段更加隐蔽和复杂,治理金融乱象是防范金融风险最直接、最迫切的需要。深入推进金融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金融秩序,全面净化营商环境,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

政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统筹部署长效机制。不断完善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金融行业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组成的金融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专题学习及部署会议,做到重大问题共同研究、重要工作协同推进,构建“责任有分工,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为专项斗争的持续深入推进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务实合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陕西省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人民银行与公检法、银保监、证监、税务等多部门的常态化务实合作,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开展联合办案和联合监管,畅通案件会商、账户查询及冻结等协作机制,配合做好“黑财清底”,扩大“打财断血”工作战果。在联席会议机制下,加强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沟通合作,强化企业注册管理,防范和打击借助空壳公司进行涉黑涉恶洗钱行为。

(三)建立健全乱象治理长效机制。指导金融机构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将反洗钱、外汇、支付结算等各项监管要求落到实处,加强账户开立和后续管理、客户身份识别以及跨境资金监控等工作。根据洗钱风险特征,持续完善监测预警模型,提升重点可疑交易抓取的质量,不断提升金融情报价值。加强对小贷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等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强化市场准入标准,实施业务风险全流程监控,坚决防范和遏制金融行业乱象滋生。

(四)建立健全打击洗钱犯罪长效机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作为洗钱上游犯罪,之所以有滋生蔓延的空间,部分原因是因为存在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得以掩饰、隐瞒的通道,应当从强化源头治理的角度出发,加强构建“责任有分工,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为专项斗争的持续深入推进,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建立健全宣传引导长效机制。始终加强党对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好舆论方向盘,传递舆论正能量。指导金融机构探索运用新媒体开展专项斗争宣传,采取非面对面、非接触式的形式,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以案说法、以事说法,深刻揭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不断增强社会大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涉黑涉恶舆情跟踪监测,密切关注热点事件,有效回应群众关切。

(作者系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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