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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从严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

2020-08-06 10:25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当前,已成为各界共识。

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召开,定调“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今年以来,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政策信号频频出现,既体现了监管部门净化市场环境让注册制行稳致远的决心,也是资本市场有效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的有效保障。

从严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清除资本市场“毒瘤”,有效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激发我国资本市场健康活力和发展动力的必要条件。业内人士表示,新证券法下,从严从重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体现在行政处罚开出的罚单上限大大提高,而且由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民事赔偿与诚信记录等组成的立体追责体系发挥合力,这些将显著提升违法违规成本,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夯实法治保障。

监管持续发声 传递从严打击信号

截至目前,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年内已四次发声,聚焦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并提出一系列具体举措。在日前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被定为下半年资本市场工作重点之一;同日,中国证监会召开2020年系统年中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再度释放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重磅信号。

分析人士指出,监管层向市场传递出鲜明信号,打击违法违规、保护投资者权益正受到空前重视,这也意味着净化资本市场环境将会是一项长期、持续性工作,相关部门将会硬气手腕,对违法行为追究到底。

今年以来,备受市场关注的多个资本市场违法犯罪“大案”“要案”先后尘埃落定。康美药业、獐子岛因信息披露违规及财务欺诈依照修改前的证券法被开出60万元顶格罚单,广发证券因在康美药业相关投行业务中的违规行为被暂停保荐机构资格6个月,瑞幸咖啡因财务造假遭到财政部、证监会、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严查。

打击国内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加强跨境监管合作“三管齐下”,监管正全方位净化市场环境。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锋表示,资本市场是建立在信用、信任、信息基础上的,对财务造假、侵犯中小股东利益等行为的从严打击是资本市场“强基固本”的良药。

随着新证券法落地实施,从严从重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有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依据,这也使得“零容忍”要求更具威慑力。除大幅提高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成本外,相关制度“短板”正在补齐,证监会的证券执法和相关部门的司法工作逐渐形成联动。华财新三板研究院副院长、首席行业分析师谢彩表示,修订完善刑法、证券法、民法等法律法规、完善退市制度、建立证监会与相关部门协调工作小组以及加强舆论引导等措施,让资本市场相关主体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保护投资者利益,建立一个良性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

加大打击力度 构建立体追责体系

为有效落实“零容忍”工作要求,提高违法犯罪成本,资本市场亟待完善立体追责体系。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行政罚款多少不是最主要的,后续的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构成立体化的惩治体系更为重要。从发达国家经验看,资本市场不法行为者,一怕坐牢,二怕被大众投资者诉讼索赔。

7月3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草案完善了证券犯罪规定,提高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刑罚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从法理上来讲,刑事责任是最严格的法律责任。草案提高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成本,既实现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信用责任四大法律责任之间的有机协调和无缝对接,也实现证券法与刑法之间的同频共振,对于资本市场来说,释放了一个长期利好消息。

事实上,近年来,证监会协同公安机关不断强化行政刑事执法合作。资料显示,2019年以来,证监会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等案件24起,包括康美药业财务造假、天翔环境实际控制人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典型案件。近日,证监会依法将10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涉嫌证券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易会满表示,这些努力将有助于形成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立体、有机体系,对造假者形成有效震慑,显著改善市场的生态,保障我国资本市场沿着法治诚信的道路行稳致远。

“民行刑”三管齐下发挥合力,意味着除行政处罚外,民事赔偿和刑事追责会成为另外两柄悬挂在那些造假欺诈企业头上的“利刃”。刘锋表示,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立体、有机体系构建完成,将显著提高证券违法成本,严厉惩治并震慑违法行为人,促使发行人进行合法合规操作,推动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投资者保护 集体诉讼制度落地

投资者保护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根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永恒不变的主题。当前,随着注册制改革稳步推进,完善相关制度规则,加强投资者保护的紧迫性进一步凸显。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A股市场投资者总数已达到1.67亿,其中95%以上为中小投资者。今年3月份落地实施的新证券法对投资者保护和信息披露进行了专章规定,大幅度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明确了信息披露的监管方向和重点。近日,新证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的“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也落地生根,投资者保护再添利器。

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代表人诉讼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细化,增加了制度的可操作性,投资者在遭受侵权时不想诉、不愿诉、不能诉的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落实‘零容忍’工作要求,提高资本市场违法成本,除了加大刑事、行政责任的追究力度外,还应强化民事赔偿力度。”证监会首席律师焦津洪表示,对于那些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者,不仅要让他被罚得倾家荡产,更要让他赔得倾家荡产,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将大幅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者得不偿失,望而生畏,从而有效遏制和减少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正所谓“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从法治供给到落地实施再到发挥能效,中国特色的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之路也只能一步一步走出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表示,资本市场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改善其生态需要多方合力,投保机构可以发挥其独特作用,却无法单兵突进包打天下。证券集体诉讼同样也只是证券期货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一个类型,只有通过市场各方主体的共同努力,打击震慑违法行径,才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业内人士表示,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除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应加快推动科技监管落地见效,创新投资者教育服务,积极培育成熟理性的股权投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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