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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多维度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

2021-07-06 09:59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7月5日,央行发布《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能力,强化“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推动金融在新发展阶段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通知》从大力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提质增效、持续优化银行内部政策安排、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切实提升贷款定价能力、着力完善融资服务和配套机制等方面,对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出具体要求。

持续优化银行内部政策安排

2020年以来,金融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稳企业保就业金融支持,实现中小微企业融资量增、面扩、价降、提质,为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提供支撑。

《通知》要求,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优化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产品服务,扩大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并强调在合理管控风险和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适当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为强化“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通知》要求银行持续优化内部政策安排。包括优化普惠金融资源配置,单列小微企业专项信贷计划,通过实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安排专项激励费用补贴等方式,提高分支机构和小微信贷从业人员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加大对分支机构普惠小微贷款的考核比重,强化差异化考核,对服务小微企业工作不力的,要在考核中予以体现并督促整改;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制度,进一步提高小微信贷从业人员免责比例,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

《通知》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普惠金融科技投入,创新特色信贷产品,开发并持续完善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贷款产品,提升用款便利度,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综合财务成本。

为大力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通知》提出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巩固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下降成果

为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红利,《通知》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嵌到内部定价和传导相关环节,疏通内部利率传导机制,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促进降低贷款利率的潜力,巩固小微企业贷款实际利率水平下降成果。

在提升贷款差异化定价能力方面,《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提高精细化定价水平,结合自身资金成本、业务成本、风险成本,综合考虑客户的综合贡献、客户关系等要素,建立定价模型。要适时根据小微市场主体资质、经营状况及贷款方式、期限等因素,及时调整贷款利率水平,形成差异化、精细化利率定价体系,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

与此同时,强化负债成本管控能力。对此,《通知》提出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加强存款利率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存款利率,稳定负债成本。加强对互联网平台存款和异地存款的管理,依法从严处理高息揽储等违规行为,推动降低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负债成本。

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共享

在完善融资服务和配套机制方面,《通知》还要求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建立健全政银企对接机制,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开展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进一步优化融资环境评价体系,持续改善地方融资环境。其中,重点关注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资源配置、完善考核评价、尽职免责落实、首贷户拓展、随借随还产品创新等,以及地方政府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及不动产、知识产权和应收账款登记评估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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