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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瞄准科创小微企业

2021-06-16 11:17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在“十四五”时期构建新发展格局背景下,保险业应如何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发展?在“第十三届陆家嘴论坛”上所探讨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与科技创新发展”议题中可以找到一些答案。

我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显著增强,正迈向提速发展轨道。“2020中国产业金融发展指数”显示,我国产业金融发展综合评价得分达到137.84分,比上一期增长3.2个百分点。从近年来的指数变化情况来看,在经历了连续三年缓慢增长、优化调整后实现较大提升。同时,资金支持度和服务有效度均出现大幅增长。不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特别是科创企业的能力仍显不足。

业内人士分析,我国科创企业普遍存在资金层面筹融资难、无形资产保障缺失、科技成果转化难等痛点。具体而言,在资金层面,科创产业轻资产的结构以及新兴领域发展的不确定性,难以满足现有的银行融资征信标准。且现有信用风险分散机制难以有效解决科创产业的困境,受益面较窄且保障程度低。在资产层面,科创企业面临的主要是无形风险,如责任风险、网络安全风险、研发失败风险等,此类风险测定难度高,预防及修复服务的专业度和复杂度远高于传统行业。在商业层面,科创企业普遍存在成果转化难的问题,尤其是科技型中小型企业,缺乏市场经验,在应用场景的切入、客户资源的开发、政策对接及资源共享等方面有迫切的服务需求。

“全球大变局下,如果说科技创新是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那么金融服务就是点燃科创企业发展的‘助燃剂’。保险在激励科创企业试错、撬动科创信贷投放、拓宽科创多元融资等方面可以发挥独特作用。”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罗熹在论坛上表示。

罗熹认为,首先,应发挥科创的托底作用,让企业敢创新。“保险天然是风险承担者,可以通过市场化机制分散科创企业在创新全链条面临的各种风险。比如在研发环节,针对民营小微科创企业普遍担心研发投入‘打水漂’的痛点,保障企业在特定原因导致研发失败后可以获得研发投入成本补偿。” 罗熹说。

其次,应发挥科创增信作用,让银行敢放贷。国家鼓励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行大多是风险资金提供方,不是风险承担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看得见吃不着’,保险在这其中可以作出自己的贡献。中国人保的探索是,通过保证保险及其风险控制,为缺乏合格抵押担保物的创新企业,直接将知识产权等技术流转化为资金流。

再次,探索发挥科创募资作用,让企业多融资。从全球看,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是科创企业最匹配的融资渠道,而保险资金具有规模大、期限长、资金来源稳定的特点,是重要的出资方。人保在苏州发起设立“投、融、保”一体的人保苏州科技保险投资基金,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包括主权、债权、科技保险等在内的综合化金融服务。目前,已扶持企业109家,其中,新三板上市企业13家、制造类高新技术企业70家。

赋能科创小微企业发展,为其提供精准金融服务已成为多地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突破点。《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近期全国多省银行保险业纷纷出台和策划相关政策及活动。

例如,安徽银保监局从供需两端发力,在全省16市组织开展科技创新与新兴产业金融服务对接系列活动。指导、督促各级银行业和保险业协会主动跟踪了解辖区新兴产业集群、产业链供应链、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情况,协调相关部门梳理收集科技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融资、保险保障需求,建立金融需求项目库。

江苏银保监局近日出台的《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服务新发展格局“四保障六提升”行动的意见》明确指出,力争通过3年到5年的努力,辖内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明显增强。其中要求,要发挥保险融资增信和保障作用。鼓励深化银保合作,在风险可控、不加重企业实际融资负担的前提下,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创新面向小微企业的保单融资产品。支持保险机构丰富保险产品,稳健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鼓励财产保险公司开展营业中断和延迟取消类保险业务,合理降低小微企业投保成本。

要让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为实体经济提供发展动力,必然离不开保险为科创小微企业的保驾护航。面对我国科创行业巨大的保险需求,保险业更应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经营主体,并积极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科创保险组织。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商业化运作的经营模式,不断提高科创保险的经营管理水平,针对科创企业提供真正定制化的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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