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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0-04-06 21:53
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一、《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发布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着力缓解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压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市,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办文〔2020〕6号)中关于建立首期200亿元贷款额度的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纾困专项资金)的要求,制定《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分为总则、纾困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名单的确定和分发、纾困专项资金贷款审核与发放、纾困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监督与管理、附则6章,共18条。

三、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对象是什么?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制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重点为原本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而产生暂时流动性困难,经过帮扶能够较快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制造业企业(重点保障产业链关键企业),与制造业紧密相关的物流、研发、设计、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其中制造业企业占比不低于60%。

四、企业名单如何确定和分发?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别负责收集工业类、服务业类、商贸业类、农业类企业名单,并依据支持对象的相关规定审核确定市级支持企业名单后发送给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由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负责按照是否已有信贷关系、是否是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的先后次序为纳入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名单的企业确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主办银行(如果名单内企业与主办银行没有发生信贷关系,可由企业和银行双向选择确定主办银行),并联合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共同向主办银行分发企业名单,依托武汉市企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以下称“汉融通”平台)将名单分发给主办银行的二级分支行。各经办银行会主动对接企业,按贷款程序和规定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五、银行贷款的利率和期限是什么?

经办银行对纳入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名单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利率不高于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期限不低于1年的优惠贷款。鼓励经办银行按照国家引导贷款利率下行的要求,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积极发放低于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贷款。原则上单户企业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制造业企业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鼓励扩大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积极发放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

六、贴息的范围和方式是什么?

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纳入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名单企业获得的本市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新发放贷款给予100%贴息,已经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贴息支持的企业,不再享受此贴息政策。贴息计算期限自贷款实际发放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贴息程序为:经办银行按季向企业收取贷款利息,在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纳入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名单的企业实际承担利息明细表报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利用“汉融通”平台进行比对初审,将初审情况发送至市财政局,并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贴息资金进行跟踪审计。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应当将获得贷款的企业及贴息情况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市财政局进行复审后,于当月20日前将贴息资金拨付给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收到贴息资金后,应当于次日内将贴息资金拨付至对应企业账户。

七、企业申报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根据自身所属行业,向各区经信、发改、商业、农业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区行业主管部门上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市级纾困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的名单。同时,企业在 “汉融通”平台(网址https://hrt.wuhan.gov.cn)注册,并提出申请贷款需求,企业和有关监督部门可在线跟踪贷款审核发放进度。

八、解读单位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