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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点工作

2018-10-24 09:58
发文单位 武汉市金融工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8-10-24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00014349/2019-06349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2018年,全市金融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为行动指南,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高效高新产业、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武汉大都市区一体化发展等重点工作部署,持续推进中部金融中心和全国科技金融中心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以新发展理念推动企业上市、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地方金融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工作取得突破性发展,努力实现“八个确保”。

  (一)全力以赴,确保各项重点金融指标圆满完成

  加大统筹协调的力度,力争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长率不低于10%,其中,存款余额增长率不低于9%,贷款余额增长率不低于13%;推动证券交易量、保费收入、金融业固定资产投资等金融指标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力争金融业增加值较2017年新增100亿元以上,进一步提升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在2018年开展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中积极统筹谋划,增加对新金融业态的统计范围,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应统尽统、应算尽算”,进一步提高金融数据的覆盖面和质量,为今后五年的金融业统计做大基数。

  (二)再接再厉,确保金融机构引进设立取得新进展

  继续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意见,举办有影响力的金融招商活动,吸引全国性银行、证券、保险机构来汉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鼓励外资银行等境外金融机构在汉设立分支机构;以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建设为契机,向“一行三会”等金融监管部门申请相关金融牌照。探索发展金融“互联网+”,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特别是互联网龙头企业发起设立以互联网为运营载体和销售渠道的创新型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大做强市属金融企业,推动武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全国性金融机构转变。围绕“一城一轴一心”发展规划,指导有条件、有意愿的城区建设特色金融小镇,促进新金融业态聚集,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三)回归本源,确保支持实体经济资金稳定增长

  发挥金融对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新旧动能转化的支撑作用,积极引导在汉金融机构向总部争取更多金融资源,进一步巩固传统融资方式,拓宽包括PPP、保险资金运用等在内新的融资渠道,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长江新城、“四水”共治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的资金支持。加快发展普惠金融,深化银企对接,不断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提升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覆盖率和信贷支持率,完善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池等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武汉中小微企业信贷指南》引导效应,建立资金供需双方、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争取相关部委支持,开展绿色金融试点,培育发展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强化产融结合,加快自贸区金融创新实践,打造具有武汉特色、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自贸区金融模式。

  (四)多措并举,确保企业上市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强化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与市直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畅通“绿色通道”,确保企业上市工作顺利推进;制定上市工作“双倍增”计划,科学设定目标,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各区、相关部门责任,力争实现10家以上企业上市,争取三年内年全市企业上市数量、市值实现翻倍增长;做好“三个一”工作,成立一个全市企业上市工作专班,召开一次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推进会,出台一份武汉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意见;建立和完善“四个库”,即“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库、优质后备企业库、中介服务机构库、股权投资机构库。探索成立企业上市发展基金,帮助企业解决在股改上市过程中周期性资金短缺问题。加强宣传发动,开展“走进沪、深交易所”活动以及各类培训和沙龙,提高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的认知,营造良好上市氛围。

  (五)创新思路,确保科技金融改革全面纵深推进

  按照科技金改三年行动计划,统筹推进科技金改各项重点工作。梳理和提炼出武汉科技金改可复制的成功模式和经验向武汉城市圈推广。继续深化投贷联动试点,完善“五个机制、三个库”①,引导试点银行健全投贷联动业务架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做大业务规模。按照高标准、高水平建设“金谷”的要求,推动东湖高新区科技金融政策创新、机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环境创新。积极引进创投企业,大力发展创业投资,推动成立武汉创投协会。探索成立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报价转让市场,丰富股权资本退出通道。积极争取更多的保险业改革项目在武汉先行先试,争取将武汉科技保险示范区上升为国家级保险示范区。成立武汉科金联盟,建设科技研发资金银政企合作项目库。

  (六)统筹谋划,确保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取得实质突破

  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解决地方金融发展过程中的“关键问题”,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要求,在中央统一规划下,积极寻求省政府金融办的指导,争取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武汉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强化属地金融风险防范责任。探索地方类金融业态的统一归口监管,切实增强履职保障能力,提高地方金融治理水平。发挥武汉地方法人金融企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完善推动地方法人金融企业发展机制,加强市属金融企业考评管理。建立健全与省政府金融办、“一行三局”和在汉金融机构的沟通交流机制,协调推进各项改革试点工作。

  (七)标本兼治,确保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持续加强

  进一步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各领域的金融乱象整治工作,督促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意识。深入推进P2P、小额贷款公司的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分类施策做好重点对象清理整顿工作,防止发生次生风险。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段构建金融预警信息平台,上线小额贷款公司实时监管系统、非法集资舆情上报系统、互联网金融检测预警系统。协调公、检、法及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每季度非法集资重点案件会商及全市案件进展通报机制,依法推进案件快侦、快审、快判,加快资产处置进度。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企业事前、事中的监控与管理,力争打“早”打“小”。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力度,以“武汉处非”微信公众号为阵地,不断拓展互联网宣传新渠道,提高网络宣传覆盖面;推进“处非公益讲师团”“处非文艺轻骑兵”深入社区宣讲、宣传,实现全市社区处非宣传全覆盖。

  注:①“五个机制、三个库”:打造投贷联动的风险分担机制、信息沟通机制、项目推荐机制、专家评审机制和联合服务机制等五个机制,着力打造信息库、项目库和专家库等三个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