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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解读

2017-02-17 12:20
发文单位 武汉市金融工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7-02-17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00014349/2019-06343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2016年9月2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复《武汉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对“十二五”时期我市金融业发展情况进行了总结与回顾,对今后5年我市金融业发展工作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进行了确立和部署,是“十三五”时期我市金融工作的总蓝图。
  一、《规划》出台背景  
  “十二五”时期,武汉金融业经受了国内外经济形势波动的考验,金融业主要目标全面实现,区域金融中心地位更加巩固;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取得突破;金融聚集效应日益凸显;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保险业取得迅猛发展;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虽然武汉金融业完成了“十二五”主要目标,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金融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总部在武汉的金融机构不多;缺乏有影响力的金融市场;金融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展望未来五年,武汉金融业发展迎来难得的历史性机遇: “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给武汉市金融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时机;人民币国际化、利率市场化等金融领域的改革为武汉市金融业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武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获批为武汉市金融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国家九部委出台的《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专项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意见》的文件,为武汉打造全国性的科技金融中心,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提供了巨大的政策空间。 
  武汉金融业发展目前也面临诸多挑战: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区域金融风险逐渐累积;城市间的金融业竞争加剧。 
  二、《规划》编制过程  
  2014年底,市金融局与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达成合作编写规划的工作协议,共同成立工作专班,酝酿启动工作;2015年4月底,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开始开展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厘清发展思路。 
  2015年5-10月期间,工作专班开展了数十次的规划调研、研讨工作,明确武汉市金融发展方向、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战略重点等,从内容框架到文本用语字斟句酌、反复推敲,拟定了十三五总体规划框架及草案。 
  2015年10月-2016年初,对于十三五规划草案广泛征求一行三会、各局委和各区等单位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直至提交专家评审。 
  2016年3月5日召开了有来自高校、相关金融监管部门专家参加的规划评审会,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2016年5月27日,市发改委召开《武汉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送审稿)衔接审查会,会议原则通过《规划》。 
  三、《规划》基本原则  
  规划制定十三五期间发展的基本原则包括: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原则;金融领先发展原则;金融机制创新原则;金融协调共享原则;金融安全运行原则。 
  四、《规划》主要框架及重点内容  
  1、主要框架  
  《规划》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武汉市金融业发展现状。第二部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三部分,主要任务。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2、发展目标  
  武汉金融业十三五期间发展的总体目标总结为到2020年末,全面建成中部区域金融中心、全国性科技金融中心和全国性金融后台服务中心 “三个中心”;并且从金融总量;银行业总体经营规模;特色金融市场建设;保险业务和保险机构发展;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地位等五个主要方面制定了具体发展目标。 
  3、主要任务  
  (1)深化改革,构建高效的金融运行机制。坚持按照市场化方向推进金融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完善金融运行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动力,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边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2)促进融合,打造现代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以《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专项方案》获批为契机,积极发展科技金融。 
  (3)夯实基础,提升金融机构的集聚度。金融机构集聚是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基础,武汉在金融机构集聚方面需要进一步夯实基础。 
  (4)鼓励创新,完善区域性资本市场。积极发展与中部地区经济结构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层次资本市场。 
  (5)积极探索,推进保险示范区建设。加快保险业改革步伐,推进保险业更加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和民众需求。 
  (6)兼收并蓄,培育金融新业态。通过大力培育金融新业态,加速集聚发展来推动金融产业壮大,从而提供新的经济增长点。 
  (7)立足实际,推动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不断增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功能,助力武汉经济发展。 
  (8)合理布局,优化金融业空间结构。至2020年末,金融空间规模不少于3.5平方公里,中部地区区域金融中心全面建成,江南江北“两核”发展成熟,科技金融等专业性金融产业形成全国影响力,产业效应显著。 
  (9)多管齐下,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着力优化政策、信用、法治等环境,提高金融效率,控制金融风险。 
  (10)强化监管,维护金融稳定安全。发展区域金融监管理念,明确各金融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创新监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加强队伍建设,为武汉区域金融安全保驾护航。 
  五、《规划》特别说明  

  我市已经出台的《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总体规划(2014——2030年)》中提出,到2020年末,全面建成中部金融中心、以科技金融为重点的全国性专业金融中心、全国性金融后台服务基地。为了推进实现这一总体目标,考虑到“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化“新常态”, 金融创新与改革将是主基调,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将贯穿于全过程,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业态将快速发展。从我市来看,“十二五”时期,我市金融总部机构不多,缺乏有影响力的金融市场制约了我市金融业发展,所以我们要从武汉“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发展定位,依托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等战略布局机遇,增加了打造新型金融业态创新中心和特色金融市场创新中心的目标。因此,我们提出到2020年末,全面建成中部金融中心、以科技金融为重点的全国性专业金融中心、全国性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形成中部区域金融中心、全国性科技金融中心、全国性金融后台服务中心等“三个中心”的目标。

    文件:《武汉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