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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7-12-28 14:55
发文单位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7-12-28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00014349/2019-0636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督促、检查、反馈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对市委、市人民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厅日常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政务交流等相关工作。

  3、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厅收发文电的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

  4、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落实或组织落实市人民政府会议决定事项。

  5、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编辑出版《武汉市人民政府公报》。

  6、负责对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向市人民政府报送的请示、意见、函件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7、遵照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有关部门对市人民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8、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服务。

  9、负责市人民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和市长专线电话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0、负责省、市领导同志交办的重大事项,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决定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涉及市人民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的分解、督办和回告工作。

  11、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办公室及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化服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的有关协调工作。

  12、负责市领导同志交办的城建等重点工程项目的统筹督办和推进工作;负责轨道交通建设的统筹和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全市“三旧”(旧城、旧厂、旧村)改造的政策研究、目标制定、统筹协调督办工作。

  1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汉机构做好货币政策实施及金融市场、金融监管相关工作;协调在汉金融机构为武汉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拟订武汉市金融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武汉市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武汉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统筹推进武汉市企业融资工作;负责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促进企业规范发展;推进资本市场建设,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参与武汉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拟订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参与拟订市人民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为重点工程、主导产业、主要区域发展和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协调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按照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支持金融业发展和企业上市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指导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工作,按规定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业态、工具的相关管理工作,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发展;指导规范金融中介机构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协调建立信用共享机制和信用奖惩机制。负责金融后台服务中心的推进工作,统筹协调金融机构设立后台服务中心的相关事宜。协助金融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和延置金融风险;负责武汉市金融应急处理机制建设。统筹、指导地方类金融组织和新兴金融业态发展。

  14、负责研究制定汉正街传统市场搬迁和汉正街中央服务区开发建设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汉正街中央服务区开发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项目建设。

  15、负责研究制订武汉临空经济区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空间布局规划和相关配套政策,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航空功能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协调推动国际门户枢纽机场建设和有关民航基础设施、公用配套设施、市政设施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统筹协调做好临空经济区内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服务工作。

  16、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对外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挂靠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17、负责市人民政府机关行政后勤工作。

  18、承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由厅机关(包括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督查协调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应急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汉正街文化旅游商务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办公室、武汉临空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及下属5个二级单位(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市公文交换站、闻一多基金会)组成,其中:行政单位4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总编制人数301人,其中:行政编制222人,工勤编制46人,事业编制3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7人)。在职实有人数277人,其中:行政编制205人,工勤编制46人,事业编制人2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9人)。离退休人员218人,其中:离休6人,退体212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826.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16.08万元,上年结转10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826.08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831.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37.8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472.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5.14 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2131.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8473.4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15.2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305.39万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2826.08万元,比2014年预算同口径对比增加1072.03 万元,增长9.12 %,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5893.71万元,比2014年预算同口径对比增加1033.91万元,增长21.27 %,主要原因是:按2015年预算编制规范化要求,将专项公用经费300万、物业管理外包费400万、机关办公用房租90万由项目支出调整到基本支出内。其中:

  1、 工资福利支出2131.97 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津贴以及社会保障缴费等,2014年工资福利支出2120.81万元。

  2、 商品服务支出1846.51 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维持日常运转所必须的支出,2014年商品服务支出1108.5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5年预算编制项目调整。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15.23万元, 主要是离退休费、医疗补助及住房保障支出,2014年对个和家庭补助支出1630.45万元,增加的原因为退休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6932.37万元,比2014年预算同口径对比增加38.12万元,增长0.55%,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增加工资,增加预算支出,其中:

  保障市政府机关大院运行1431.29万元。主要用于包括政府大院环境维护、聘用人员费用、离退休人员活动费及其他机关后勤服务支出、电子政务及维护费;

  公文培训、武汉政报及公报印刷费174.70万元;

  督查、督办专项经费200万元;

  不可预见经费508.72万元;

  外事交流及招商引资专项550万元;

  市长专线后台办公费及业务培训费121万元;

  三旧改造、维稳信访工作、武警生活专项经费595万元;

  全市重点工程专项调研协调费450万元;

  市长专线前台外包费1,380万元;

  金融局专项经费120万元;

  应急演练专项经费207.50万元,

  上年结转10万元。

  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专项840.09万元。

  市公文交换站公文交换业务专项148.22万元;

  闻一多基金会教育基地维护、“两岸七地“闻一多精神研讨会等专项195.85万元。